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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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观山湖区金阳建设大厦23、24、25层资产 协议出租磋商结果的公示
根据《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租赁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2025年12月28日,招租谈判小组在公司1111会议室与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金阳建设大厦23、24、25层资产租赁事宜开展磋商,最终与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租赁价格为45元/㎡/月、租赁期1年”的租赁条件。现将上述资产租赁磋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3日,公示
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向公司监督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纪检监督室
举报电话:0851-85573866、13518509569
202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