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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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引荐人合作招商公告(2025年第一批)

日期:2025-09-22 点击量: 视觉保护色:

为进一步推动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国资公司市场化招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内容

国资公司在管商业资产共计约100000㎡,分布在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根据商业规划需求,重点引入餐饮、零售、医疗美容、文化体育相关业态商户,搭建现代化便民商业,具体招商项目如下。

(一)大十字集中商业

大十字集中商业是国资公司在确保行人安全通行等市政功能前提下,打造的“小而美”“精而全”“便而捷”的地下商业。项目位于云岩区中华中路4号,项目建筑面积4235.1㎡,经营面积1682.5㎡,共47家店铺,是集生活、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商业街区,充分展现时尚、活力、文化等都市元素,为市民带来更加舒适、便捷的通行环境和休闲体验。

(二)纪念塔集中商业

纪念塔集中商业位于新华路与市南路交叉口,项目建筑面积3620㎡,经营面积1255.16㎡,共32家店铺。纪念塔集中商业是继大十字集中商业开业后,国资公司开创的又一新作,改造后定位为服务周围群众家庭生活的一站式休闲购物体验街区。街区集吃喝玩乐于一体,涵盖休闲餐饮、零售、便民生活服务等经营业态,是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三)贯珠巷商业街

贯珠巷,原名“贯珠桥”,始建于道光年间,位于贵阳市贯成河上。解放前,此处商铺云集,著名的大兴寺也位于此。1981年正式更名“贯珠巷”。位于大十字锦江鲜花大酒店对面的贯城河西岸,原有一条连接市西路和市府路的小巷,经过历史演变,形成如今的贯珠巷,贯成河也隐藏在的混凝土盖板之下。目前,我司经营管理的贯珠巷资产共计22间商铺,建筑面积430.71㎡。

二、引荐人要求

能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或商户意向信息,促成与项目意向企业或商户直接联系,在商户落户过程中起到实质性作用,履行了联系、介绍、咨询、服务等职责,将企业或商户成功引荐到国资公司所属载体的,且项目符合商业规划方向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和意向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意向商户本人除外。专业第三方招商机构结合市场行情、招商实力、企业资源质量等情况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执行。

三、合作招商程序

(一)发布引荐人合作招商公告,具备公告第二条条件的引荐人按照附件1提供《引荐人资格申请表》进行报名。

(二)组织相关部门对引荐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通过后,与引荐人签订《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

(三)引荐人按照附件2填写《项目信息表》,并提供企业简介和拟建项目建议书。

(四)与引荐企业或商户开展初步研判、实地考察、协议谈判等工作。

(五)引荐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并支付保证金/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后,引荐人按照附件3签订《项目落地确认书》,作为首笔引荐招商费用支付依据。

(六)引荐人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附件4填写《引荐人招商费用申请表》申报引荐人费用:

1.引荐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引荐人银行账户信息;

3.《引荐人资格申请表》;

4.《项目信息表》;

5.《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

6.引荐企业或商户入驻协议;

7.引荐企业或商户保证金/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支付凭证;

8.《项目落地确认书》。

经审核无误,并经公司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在引荐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引荐人招商协议约定支付引荐招商费用。

四、引荐人职责

(一)引荐人应了解熟悉各合作项目投资环境、政策导向、发展重点和招商引资项目情况,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向国内外进行宣传和推介,不断提高国资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引荐人应掌握国内外投资动向,积极向意向企业或商户推介各合作项目信息,积极组织有实力、有影响、有意向的客商到各项目进行投资考察、项目洽谈等。

(三)引荐人应负责提供意向企业或商户的相关资料,协调国资公司与引荐企业或商户的相互考察、洽谈、签约等工作。

(四)协助开展国资公司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

(五)协助国资公司解决与招商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认定条件

引荐企业或商户须同时满足以下认定条件:

(一)引荐企业或商户需符合国资公司在管商业项目规划布局。

(二)引荐项目应是非财政投资项目(含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应是不违反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应符合环保要求。

(三)每个引荐企业只确认一个引荐人,以第一次各子企业提供《项目信息表》的主体为准,对已引入的企业或商户再增加合作面积不再重复认定。

(四)项目投资方不能以社会引资人身份或委托其他机构对其自身投资的项目申请引资认定。

(五)以下项目不纳入该办法认定对象:基础设施、房地产、矿产等项目,或国家禁止类及限制类产业项目等不纳入该奖励办法。

(六)项目无其他纠纷和争议。

六、费用标准与支付方式

(一)按照单个引荐企业或商户实际招商使用建筑面积,分档次、分模式计算招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引荐人招商实力、资源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以最终签订的《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为准。

(二)对于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或其他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对各项目所在地区经济发展起到重大拉动作用的项目,可进行一事一议。

(三)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单个项目最高支付费用不超过项目载体的总体招商费用。

(四)引荐人招商费用支付以项目落地为原则,分阶段、分比例支付。首期费用在引荐企业或商户签订入驻协议并支付保证金/租金或其他相关费用后支付,尾款在引荐企业或商户正式投产产生主营业务收入后支付,具体支付比例及时间节点以与引荐人签订的《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七、特殊说明

(一)引荐人应严格遵守《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的各项约定开展各类招商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引荐人自行承担。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引荐人招商费用的,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责任,并撤销费用支付;对已支付的,依法进行追缴;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同一引荐企业或商户引荐人已享受或申请省、市、项目所在地相关引荐人奖励的,不予重复支付。

(四)公告中未涉及的合作细节,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引荐人招商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周一)9:00—2025年12月31日(周三)00:00,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报名邮箱的接收时间为准,非报名时间内和逾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联系人:赵睿威联系电话:18984128906

报名邮箱:gzgygt@126.com


      附件1.引荐人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2.项目信息表.docx

      附件3.项目落地确认书.docx

      附件4.引荐人招商费用申请表.docx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2025年9月19日